中新網2月11日電 環保部副部長翟青今日在談到人們實際感受與公佈的監測數據有所差異的問題時指出,數據質量問題是各級環保部門高度關註的一個問題,要通過一些技術規範、技術標準提高地方的監測水平和監測能力。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2013年環保工作進展情況。
  翟青表示,監測數據是做好環保各項工作的基礎,他從三方面介紹了去年監測工作。
  第一,關於網絡建設情況。2013年,在第一階段74個城市按照新的空氣質量標準完成監測點位建設任務的基礎上,又完成了87個城市的建設任務,也就是第二階段的監測網絡的建設任務。現在按照新的空氣質量標準發佈監測數的城市,地級以上城市已經達到了161個,監測點位達到了884個。
  第二,信息公開工作。本著讓老百姓看得明白、看得懂的原則,去年通過互聯網、手機以及報紙等媒體,及時準確地向大家實時公佈數據,每小時的監測數據、每小時的空氣質量的評價數據(AQI)及時向社會公開。特別是去年1月份開始,對74個城市的空氣質量在公佈基礎數據的同時進行了大排名,包括最差的10個城市和最好的10個城市。
  第三,數據質量的問題也是各級環保部門高度關註的一個問題。去年我們下了很大功夫,首先是大檢查,組織了近百位專家對29個省(區、市)96個城市的監測點位進行了大排查、大檢查,發現問題隨時要求整改。第二個措施是要採取技術手段確保數據的質量,到目前為止已經實現了點對點的傳輸,每一個監測點位的數據隨時傳送到監測總站,而且實現了在總站遠程對這些點位的質量控制,如果說哪個點位有人為造假因素,隨時可以發現。第三個措施還是要通過一些技術規範、技術標準提高地方的監測水平和監測能力。去年我們發佈了六項標準技術規範,指導地方把監測工作做好。
  翟青強調,今年在去年的基礎上,仍將繼續把數據質量控制抓好。
  一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我們要把這種飛行檢查、聯合檢查、交叉檢查作為常態化管理的一種手段。
  二是對於出現的問題,按照“大氣十條”的要求給予嚴厲處罰。“大氣十條”規定,對於工作不力、履職缺位造成的數據造假,包括沒有完成任務,對於發現的這些問題嚴格問責,無論涉及到哪個地方哪個單位,要由監察部門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是加大信息的公開力度,只有隨時隨地把信息、監測數據向社會公開,才能從另外一個方面保障這些數據能夠更加準確、更加科學,真實反映大氣環境質量。  (原標題:環保部談監測數據與實際感受存差異:提高監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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